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杰达陶瓷有限公司
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持有的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169120.45股(股金账号88110060011××××××)作价169120.45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169120.45元。股金169120.45股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后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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