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供电公司
巴中创元矿石加工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922执保103号

姚勇军、巴中创元矿石加工有限公司、陈龙:

姚勇军与巴中创元矿石加工有限公司、陈龙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对被申请人巴中创元矿石加工有限公司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供电公司桃园供电所的预存电费18.62万元予以暂停支付,暂停支付期限自裁定书送达协助单位之日起为两年。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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