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郝双双驾驶并所有的冀D×××××号小型面包车扣押至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案件受理费220元,由申请人负担。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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