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16元,原告***已预交的908元,由原告***负担;转换程序后,原告***应补交的908元,予以免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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