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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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邵东县志敏箱包织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纯祥 审 判 员 凌 云 审 判 员 彭卫东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代理书记员 李文婷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