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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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 创联信(北京)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宁0202民初4237号 创联信(北京)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住***。 宁夏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石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2019年12月30日创某向本院申请撤回其在民事起诉状中第二项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石某继续履行《电厂首站数据上传系统合同书》,向原告创某支付合同价款49600元”的诉讼请求。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石某继续履行《电厂首站数据上传系统合同书》,向其支付价款49600元的诉讼请求。 审判员刘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蔺臻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