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山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山丹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山自然资源罚字〔2019〕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关于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684.48平方米国有未利用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地貌的行政处罚内容,由申请人山丹县自然资源局报请山丹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限于本裁定送达后七日内交纳。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0-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