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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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3执恢1728号 马亚军;刘国庆、乔彩霞、白彦军、郝在玲、高学锋、郝九 琴、贾艳飞、郝鹏、郝强、刘艳飞: 申请执行人马亚军与被执行人刘国庆、乔彩霞、白彦军、 郝在玲、高学锋、郝九琴、贾艳飞、郝鹏、郝强、刘艳飞买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公证处作出的(2013)西 证执字第324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马亚 军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马亚军偿还 了全部债务,申请执行人马亚军向本院申请结案。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 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 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3执恢172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于2020年12月11日结案。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