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纳伟仕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16元(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普通程序的交费标准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雷刚

人民陪审员  王燕杰

人民陪审员  孙焕云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吴 青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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