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卓兴立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罗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英联视动漫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联合创意(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证债权文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西街8号院1号楼-1至8层101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权第XXXX号]归买受人卓兴立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西街8号院1号楼-1至8层101房地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卓兴立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解除我院对被执行人联合创意(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西街8号院1号楼-1至8层101房地产的查封。

三、买受人卓兴立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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