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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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