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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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华融鑫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烟台市富圣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海洲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华融鑫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富圣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1190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受理费158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