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7执920号 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与孙春华租赁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865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87458元执行费1194元。本院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至此,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327民初235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