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优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柘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广州优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160327.93元及孳息(孳息以160327.93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4日起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截止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但应扣除广州优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自行承担30%的部分)。

二、驳回广州优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孳息。

案件受理费4069元,由广州优合创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77元,***负担35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0-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