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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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政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的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九堡支行账户(账号:6212××××6020)、支付宝账户(支付宝账号:189××××3339)、财付通账户(微信号:×××ao)内的存款700000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02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