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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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400.00元由南京钢铁集团冶山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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