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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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罗威欧(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南京悦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淮安熠耀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南京悦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熠耀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签订的《产业链服务合同》; 二、被告南京悦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服务费10.5万元; 三、被告***对被告南京悦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财产保全费1420元,合计4720元,由原告***、***负担1316元,由被告南京悦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4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六份,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