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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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漯河市小鼎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90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