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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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通拂微家纺有限公司 南京莫凡家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京莫凡家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通拂微家纺有限公司货款4984000元及利息(以498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672元,减半收取2333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336元,由被告莫凡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2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