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中广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道合力展广告有限公司 西安富力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富力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道合力展广告有限公司合同款21926元。 二、被告西安富力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以21926元为基数支付原告西安道合力展广告有限公司自2018年8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缴纳之日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3014元,减半收取150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西安道合力展广告有限公司负担604元,由被告西安富力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03元。被告西安富力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诉讼费连同上述应付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