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信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于2018年9月2日签订的《地王广场商铺租赁合同》无效;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退还保证金32640元、装修补偿费16320元,合计4896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赔偿装修损失20000元; 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商铺占有使用费17952元; 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2月及3月水、电费合计3359元; 六、驳回***的其他本诉请求; 七、驳回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3392.1元,由***负担2159.1元,由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233元;本案反诉受理费1110.8元,由***负担244元,由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86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白 亮 人民陪审员 方绍波 人民陪审员 刘少珍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书 记 员 陈芷清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