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沧州会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300000元(开户行及账户:中国建设银行沧州朝阳支行13×××33)。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