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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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壹柒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正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壹柒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