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海螺纺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4)河执字第900号、901号 钱志芳: 胡志强、曹辉、徐州海螺纺织有限公司: 钱志芳与胡志强、曹辉、徐州海螺纺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河民初字第55号民事调解书、(2014)河民初字第146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本院根据申请人申请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