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濮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濮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928执恢295号 冯立志、谷振华: 冯立志与谷振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500.00元,已按(2019)豫0928民初4687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