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万住(深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房利美建材(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安静舒畅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房利美建材(北京)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安静舒畅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6.6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北京安静舒畅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5元,由被告房利美建材(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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