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西郊农场有限公司 北京三益祥锅炉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承包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梅所屯村村民委员会(当时签约主体为“北京市西郊农场梅所屯第一农工商合作社”)与北京三益祥锅炉安装有限公司于1999年10月19日签订的承包期限为五十年的《果园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案件受理费35元,由北京三益祥锅炉安装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