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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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82执恢358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玉艳与被执行人王秀梅、柴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