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极光星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八面风科贸有限公司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铃木摩托车汽车维修中心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交强险项下给付***医疗费10000元、误工费10800元、护理费2210元、维修费2000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商业三者险项下给付***医疗费28915.87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车辆维修费6894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4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