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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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北京天使城小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天使城小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小动物土葬费和管理维护费22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20元(已交纳),由北京天使城小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判决书公告费(实际金额以票据为准)由北京天使城小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赵燕华 人民陪审员 朱洪涛 人民陪审员 焦福银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苏 娜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