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景洪市晨晓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2801执3577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新华与被执行人景洪市晨晓商贸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云2801民初77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向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申请执行人李新华办理位于勐海县勐混镇贺开村委会班盆火碑国有荒山农业种植基地中1434亩林地林权证的变更手续,执行到位500元。现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审判员 :罗榕玮 联系电话:0691-25×****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