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配偶吴成兰(身份证号码3406031965××××××××)名下的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东侧××中院内××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012860)交付买受人任子玉(身份证号码4123261999××××××××)。上述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任子玉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任子玉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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