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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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吉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汪清县人民法院(2020)吉2424民初15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924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计4462元,保全费3082元,合计7544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94元(汪清县鑫盛粮油贸易收购部已预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