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边吉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汪清县人民法院(2020)吉2424民初15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924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计4462元,保全费3082元,合计7544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94元(汪清县鑫盛粮油贸易收购部已预交),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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