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中天物流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山东聊城昌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豫鲁建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对山东中天物流仓储设备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95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豫鲁建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