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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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甘1123民初2293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亦可依职权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