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菏泽市牡丹区令中劳务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明黄河大桥TJ-2项目部银行存款268000元或查封其名下同等价值的房产、车辆、厂房、设备等其他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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