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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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1,150,300元等值财产(详见保全财产线索清单)。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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