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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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津0117执26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慧与被执行人冯定有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冯定有已实际全部履行完毕(2019)津0117民初327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0)津0117执263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