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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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9民初6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9民初65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不得执行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道中**路19号3503单元房产;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维持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负担。***已向本院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本院向其清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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