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梅川信用社 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0000元及截至2020年10月12日的利息20899.2元,共计30899.2元。 二、由被告***负担10000元产生的利息(利息自2020年10月13日按年利率16.128%计算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判决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82元,申请保全费320元,共计60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