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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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曲培华 人民陪审员 王学军 人民陪审员 姜英乔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 记 员 蔡方圆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