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量科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峰石盛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仲裁委员会(2020)京仲裁字第0066号裁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