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华晨雅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和天弘为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和天弘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华晨雅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纱窗款169605元及利息(以169605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息6%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92元、公告费260元,由北京和天弘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卢赞赞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法 官 助 理 马超雄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