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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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无忧蚂蚁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无忧蚂蚁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货物保证金10万元、服务保证金2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72元,原告***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193元;由被告北京无忧蚂蚁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67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2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北京无忧蚂蚁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唐盈盈 人民陪审员 李青伏 人民陪审员 付维嘉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宫 颖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