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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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海润货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车牌号为×××的轻型厢式货车归原告***所有; 二、被告北京海润货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货车过户手续至***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60元,均由被告北京海润货运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赵 鑫 人民陪审员 张进平 人民陪审员 刘国栋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张 倩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