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漳州铭星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马化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漳州铭星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49125401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本案审判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9948号 |
| 裁判日期 | 2020-11-09 |
| 发布日期 | 2021-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