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2019)闽0182民初260号民事裁定驳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对***、***、***、***、***的起诉; 二、维持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2019)闽0182民初260号民事裁定驳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对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指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审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