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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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0万元或查封其位于咸宁市潜山森林公园山麓碧桂园温泉城翠林9街311幢8号房产。 案件申请费350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