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65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2656元(原告已预交),因原告申请撤诉,受理费减半收取13828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多预交的13828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审 判 长 陶 敏 人民陪审员 赵 艳 人民陪审员 林艳萍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吴 挺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