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65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2656元(原告已预交),因原告申请撤诉,受理费减半收取13828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多预交的13828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审 判 长 陶 敏

人民陪审员 赵 艳

人民陪审员 林艳萍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吴 挺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