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拘留决定书

发布于:2021-0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明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拘留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
法院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拘留决定书

(2020)湘09司惩25号

被拘留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明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拘留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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